首 页    |    教 育 新 闻    |   公 务 员 考 试   |  司 法 考 试   |   雅 思*托 福  |  IT 英 语   |   在 职 研 究 生  |   高 职*专 升 本|    中 国 军 校
 

拦目首页 民校新闻 民校问答 院校介绍 民校论坛
山东省教育厅:陌生通知书不可轻信

2007-5-29 17:20:56 网友推荐
       生活日报5月21日讯 山东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今年要把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严惩高校体制外乱招生作为今年招生工作的重点治理内容。有关专家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对“陌生”的通知书不可轻信。

  省教育厅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严格规范高校特别是部分高职院校、民办高校招生管理,坚决禁止计划外招生。任何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特别是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乱收费。严禁任何高校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对虚假招生广告宣传和欺骗性的招生中介,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联合起来坚决进行打击,决不手软。

  有关专家提醒,每到高考录取时,部分考生会收到一些看上去“陌生”,自己并未填报的学校发来的录取通知,这些违规发出的通知书大致分为四种类型:成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大学举办的高教自考助读班录取通知书;个别民校违规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纯粹意义上的假录取通知书。事实上,前3类并不是假录取通知书,但却不是经过省招考院统招的,而是一些院校以各种办学形式发出的。

  据介绍,对于“陌生”的录取通知书家长可通过两种方式鉴别真伪:一是考生到区、市招生办查询、核实录取结果;二是通过登录山东招生信息网核实录取去向。如在网上查询的结果显示为“录取”,考生可进一步核实录取学校名称和层次,与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一致才可确认。如果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录取,考生接到的录取通知书,可能是假通知书或是非普通高校的入学通知书。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文 章 查 询


网站简介|联系我们|广告服务|合作机会|本站招聘|求学帮助服务中心|网站导航

大众教育网 www.dzedu.cn 版权声明 未经允许 不得复制 友情连接

Copyright (C) 2002-2005 www.dzedu.cn.All Rights Reserved